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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期满,通过重新认定前,能享受15%的优惠税率吗_F

发布者:碧诚财税    阅读次数:0   发布日期: 2024-03-02

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期满,通过重新认定前,能享受15%的优惠税率吗?


答:根据《国jia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吿》(国jia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)第yi条规定:“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,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,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。


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,在通过高新认定前,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%的税率预缴,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,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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